一、政策依據
(一)中共中央組織部、人事部《關于印發〈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〉的通知》(人發〔1996〕118號);
(二)成都市人事局關于印發《成都市人事代理試行意見》的通知(成人發〔1997〕50號);
(三)《成都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(任職資格)申報評審辦法(試行)》(成職改字〔1999〕3號);
(四)成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《關于印發〈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(成職改字〔2002〕2號)
二、辦理對象
人事檔案托管在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(以下簡稱縣人才中心),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內的流動人員。
三、申報條件
提示:請仔細閱讀申報條件,確定自己屬于認定(初聘)還是評審,兩者任選其一。
(一)認定(初聘)(符合認定條件的,則無須通過“評審”方式)
取得國家統招學歷,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(1)大專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滿三年;
(2)本科生(獲得相應學位)畢業后參加工作滿一年;
(3)碩士研究生(獲得相應學位)畢業,且已參加工作。
(二)評審(達不到認定條件的,通過“評審”的方式)
取得職稱計算機C級證書,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(1)中專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滿五年;
(2)非國家統招學歷(成教、函授、自考、網教、電大)大專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滿三年;
(3)非國家統招學歷(成教、函授、自考、網教、電大)本科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滿一年。
(4)未獲得學士學位的國家統招本科畢業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滿一年
四、申報專業
申報專業詳見雙流人才網相關公告。
五、申報時間
(一)認定(初聘)
全年均可申報。
(二)評審
建筑類專業申報時間為4-7月,其余專業申報時間為7-8月,具體申報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。
六、申報資料
(一)申報
根據申報類別提交以下材料至中國成都人才市場天府新區(雙流)分場人才服務(培訓與測評)窗口申報:
1.認定(注:以下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張)
(1)《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》1份(貼照片);
(2)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請表1份;
(3)誠信承諾協議1份;
(4)申報花名冊1份;
(5)身份證、學位證(?粕猓、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;
(6)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1份(3000-5000字);
(7)工作與思想方面總結1份(1500-2500字);
(8)一寸標準證件照1張。
2.評審(注:以下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張)
重要提示,以下材料不適合于教師系列(高校、高職、中專、技校、中學、小學)申報評審,申報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職稱,請登錄四川教育網或咨詢當地教育主管部門。
(1)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1份(貼照片);
(2)《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請表》1份;
(3)《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》3份(最近三年每年一份,本科生只需一份);
(4)身份證、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;
(5)職稱計算機C級證書原件,復印件1份(符合免考條件可不提供);
(6)單位綜合推薦意見(須加蓋單位公章)1份;
(7)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1份(3000-5000字);
(8)工作與思想方面總結1份(1500-2500字);
(9)一寸標準證件照1張;
(10)《誠信承諾協議》1份。
申明:以上資料通過評定的,除需要歸入人事檔案的材料外,其余資料由本中心銷毀,不予退還。未通過評定的,提供未通過原因,所有資料概不退還。
七、辦理程序
(一)個人申請并填報相關材料
1.所在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并提出初步推薦意見
2.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申報材料并提出初步推薦意見
(二)繳費
1.代收專家評審費(初級):100元/人。
2.代辦職稱申報費用(初級):50元/人。
(三)領證
評審通過后,持有效身份證原件(如系代辦,則提供委托書、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、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)到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職稱證書。 附件: 1、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申報名冊 2、誠信承諾協議 3、初聘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 4、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請 5、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6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7、專業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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